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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蘆洲區成功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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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新北市體育績優助學圓夢計畫

本計畫內容概述如下:
(一)獎助對象:符合申請資格設籍本市且就讀本市市立高中(職)及國中、小之弱勢體育績優學生。
(二)獎助名額:實際獎助名額視申請人數、捐款媒合情形調整之。
(三)獎助內容:以獎助本市弱勢體育績優學生在學所需之助
學費及日常生活所需之生活費為主。
(四)獎助方式:
1、獎助原則:以長期獎助為原則,每學年補助1次。
2、獎助期間:
(1)依據個案審定,申請人得逐年申請本獎助金,最多得予獎助11年(小2至高三畢業)。
(2)本次獲補助學生,獎助學金補助期間為111學年度第2學期。
3、獎助金額:
(1)助學費:國中、小每學期獎助新臺幣(以下同)3,000元,高中職每學期獎助1萬2,000元。
(2)生活費:國小教育階段每月獎助3,500元,國中教育階段每月獎助4,250元,高中職教育階段每月獎助5,250元為原則;如有特殊需求之學生則不在此限。
(五)核給方式:
1、本獎助金額之發給,請獲獎助學生本人就讀之學校依核定金額製據向本府教育局辦理請款,後續由學校協助轉發獎助金予獲獎學生為原則。
2、助學費及生活費部分請學校協助每學期撥發1次。
(六)申請資格:
1、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20歲以下設籍本市1年以上且就讀本市市立高中(職)國中小之學生。
(2)申請者至少有父母1人或監護人同戶籍(就讀本市國中小之保護性個案【應附社會局之證明】不在此限)。
(3)家境清寒符合下列條件之任何一項者。
甲、持有戶籍所在地區公所核發之「低收入戶證明」
乙、家境清寒、家庭突遭變故或家長非自願性失業,經濟困難致有學習中斷之虞的體育績優發展潛能學生。
三、申請注意事項:
(一)凡符合資格者請以「校」為單位(恕不接受個人申請)。
(二)紙本資料:經校方召開初選會議通過,再於期限內檢附學生申請表及家庭概況表、佐證資料暨初審會議記錄等相關證明文件1式2份(正本1份、影本1份):
1、學校提供:
(1)學校正式學年成績證明及學籍卡影本(應包括學業成績、德行成績),高中職組學生之成績證明,請學校開具「成績占全班百分等級」或另繳交「成績證明書」。
(2)全戶戶籍謄本正本。(111年度2月1日迄今)。
(3)低收入戶證明影本(非低收入戶免附)。
(4)推薦單位初選會議紀錄。
2、學生提供:
(1)非低收入戶請附全戶稅籍資料(請至戶籍所屬稅捐稽徵處申請)。「全戶」意為戶籍謄本裡的每一個人,
稅籍資料包含:甲、前一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查詢清單。
乙、全國財產稅總歸戶財產查詢清單。(低收入戶免附)
(2)特殊事蹟:請具體陳述事實。(無則免付)
(3)申請獎助事項之體育績優具體成績證明。
(4)畢業調查表:本表由受獎助之應屆畢業學生填寫。(無則免付) 。
四、評審標準:
(一)生活狀況:家境清寒符合下列條件之任何一項者。
1、持有戶籍所在地區公所核發之「低收入戶證明」者。
2、家庭遭逢變故或家長非自願性失業而經濟困難者(包括特殊境遇婦女、原住民族等)。符合該年度本市社會局公告中低收入戶申請標準者。
(二)學習表現:品德優良、體育績優,採計最近三學年度內卓越有具體個人獎項成績證明者。(以曾獲教育主管機關縣(市)級以上比賽前三名或全國賽前六名為標準,
另民間辦理之檢定比賽或證照,因無統一之標準,不予採認)。

詳情請參閱附件,有意申請者請洽體育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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