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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蘆洲區成功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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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年度「新北市志願服務獎勵」申請

獎勵獎項為以下:
(一)個人獎:
1、銅心獎:服務年資滿2年、時數累計達600小時以上。
2、銀心獎:服務年資滿4年、時數累計達1,200小時以上。
3、金心獎:服務年資滿6年、時數累計達1,800小時以上。
4、耆心獎選拔:志工年齡65歲以上、服務年資需滿10年以上且現持續服務、曾榮獲金心獎勵。
5、績優志工獎選拔:曾榮獲金心獎勵且志工服務績效具績優事蹟者。
6、特殊貢獻獎選拔:曾榮獲績優志工獎勵且志工服務績效具特殊貢獻者。

(二)個人獎勵獎項服務時數與年資計算之起迄為96年7月9日至107年12月31日止於新北市境內服務之年資與時數(績優
志工督導獎、耆心獎、績優志工與特殊貢獻獎項之服務時數起迄日期為90年1月20日起),另各獎項之頒授,每人以獲頒授1次為限,已獲頒較高等次之獎項者,不得再申請頒授較低等次之獎項,且每年以申請1種獎項為限及由一個志工運用單位推薦申請,不得重複申請。

(三)符合上開規定之志工得填具申請獎勵事蹟表,檢具志願服務績效證明書、志願服務紀錄冊封面影本及內頁影本相關證明文件(請統一以A4大小紙張影印,或列印衛福部志願服務資訊整合系統時數表,每頁需蓋督導章證明,另如跨志願服務類別服務之志工,請檢附志願服務紀錄冊內頁已上過該類別之特殊訓練課程證明),於本(108)年4月30日前向所屬運用單位提出申請。

(四)相關資料及申請表件,可至新北市志願服務推廣中心網站(http://vtc.org.tw/ch/,首頁-政府公告區)或教育局網站(https://www.ntpc.edu.tw/,首頁-教育公告)下載

若有任何疑問,請洽詢輔導室資料組22858998分機852陳老師

 

新北市志願服務推廣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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