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暉志工服務招募
一、依據教育部107年8月24日臺教學(五)字第1070133735B號令修正「教育部春暉志工服務實施要點」辦理。
二、為落實志願服務法,整合學校及社會資源,召募春暉志工協助學校春暉小組執行三級預防工作。
三、本年度預計培訓具有志願服務熱忱之人員計30名(報名表如計畫附件,若尚未領有志願服務紀錄冊人員需先行至「
臺北E大」完成線上志工基礎訓練),並請於108年6月30日前將報名表傳真(02-29560800)至教育局。
二、為落實志願服務法,整合學校及社會資源,召募春暉志工協助學校春暉小組執行三級預防工作。
三、本年度預計培訓具有志願服務熱忱之人員計30名(報名表如計畫附件,若尚未領有志願服務紀錄冊人員需先行至「
臺北E大」完成線上志工基礎訓練),並請於108年6月30日前將報名表傳真(02-29560800)至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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